北京商报讯(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孙永志)北京市住建委6月7日在官网对《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启动征求意见。《条例》表示,坚持小规模、渐进式、可持续的原则,统筹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更新,促进老城整体保护。
《条例》还要求,城市更新专项规划、更新计划以及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遇有涉及首都功能的重大事项,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,向党中央、国务院请示报告。
同时,在京中央单位、驻京部队应当履行在城市更新活动中物业权利人的主体责任,安排相应的更新资金,按照规划要求开展更新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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